通知公告

郑州科技学院关于评选2023年度学风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

2023年11月27日 22:16  点击:[]


全校各单位:

根据《郑州科技学院关于开展“四学五好”学风建设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评选 2023 年度学风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评选对象

机械工程学院、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、信息工程学院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、土木建筑工程学院、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、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、工商管理学院、财经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、艺术学院、音乐舞蹈学院、体育学院、新科学院、“一站式”学生社区。

二、评选内容

学风好学院、学风好班级、学风好宿舍、学风好导师、学风好学生。

三、评选条件

(一)“郑州科技学院学风好学院”评选条件

1.制定有本学院学风建设活动方案,有计划、有落实,措施具体,切实可行,成效明显。

2.学院领导对学风建设高度重视,能够深入班级检查指导学风建设工作。

3.认真开展学生上课考勤、跟班听课等,学生上课出勤率明显提升。

4.学生积极参与学校举办的各项学风建设活动,参与专业学科竞赛、科技创新等相关学术活动或科技比赛,成绩突出。

5.学院积极开展考风考纪教育,效果明显,学生期末考试作弊现象较少,对违纪问题及时处理。6.结合本学院学科特色、学生特点开展一系列的学风建设活动,有特色、有品牌、有成效。(二)“郑州科技学院学风好班级”评选条件

1.班级同学自觉遵规守纪,在日常管理教学活动中能够做到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,无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,无不良影响事件发生。

2.积极开展班级学风建设活动,班级整体精神风貌健康向上,凝聚力强,班团干部团结协作、尽职尽责,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。

3.班级成员积极参加学校、学院组织的各类科技制作、学科竞赛和实践教育活动,并取得较好成绩。

4.班级成员获奖学金(国奖奖学金、励志奖学金、其他奖学金)人数比例在同年级班级前列。5.班级成员学习成绩不及格人数少、重修率低。

(三)“郑州科技学院学风好宿舍”评选条件

1.宿舍成员自觉遵守国法校纪和学校各项管理规定,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集体荣誉感,互帮互助,共同进步,室风优良。在日常管理教学生活中,无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,无不良影响事件发生。

2.宿舍成员学习态度端正,学习目的明确,积极参加各类学术科研实践活动,评定期间所学科目成绩无不及格记录。

3.宿舍成员自觉爱护宿舍公共生活设施,宿舍内电线、电源插板摆放连接有序、安全合理,不使用大功率电器,无私拉乱接电线绳索现象。离室随手关门、关电,防盗意识强,无火灾、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发生。没有被学校宿舍管理科、校宿舍自律管理委员会检查通报批评过。(四)“郑州科技学院学风好导师”评选条件

1.熟悉了解所带学生所学专业的基本情况,激发学生学习兴趣,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,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,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学术实践活动,营造浓厚学习氛围。

2.以身作则,积极与任课老师沟通,深入学生课堂,了解督促学生课堂出勤、了解提高学生课堂学习质量、了解调动学生课堂积极性。

3.积极探索学风建设的方法,通过入学教育、高年级优秀学生学习经验介绍会、设立宣传阵地、考前教育与诚信教育等多种形式营造学风建设氛围,所带班级学生专升本、考研、考证氛围好,考试违纪率低。

(五)“郑州科技学院学风好个人”评选条件

1.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学习态度端正。

2.学习成绩突出,无挂科,无违反校规校纪情况。

3.积极参加学术科技活动、文化体育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明显成绩。

4.在学科竞赛中和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,或者虽未获奖但入围省级及以上比赛。

5.认真做好早晚自习出勤工作,积极开展学风建设工作。

四、评选分配

(一)学风好学院:5 个。

(二)学风好班级:5000 人以上学院 6 个;3000 人以上学院 4 个;2000 人以上学院 2 个;2000 人以下学院 1 个。

(三)学风好宿舍:5000 人以上学院 6 个;3000 人以上学院 4 个;2000 人以上学院 2 个;2000 人以下学院 1 个。

(四)学风好导师:5000 人以上学院 3 人;3000 人以上学院 2 人;3000 人以下学院 1 个。(五)学风好个人:5000 人以上学院 20 人;3000 人以上学院 15 人;2000 人以上学院 10 个;2000 人以下学院 6人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(一)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,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,广泛动员,认真组织,扎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。

(二)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,调动学生积极参与,以评促建,进一步促进优良校风学风建设。

(三)各类评选要认真对照标准,严格落实,按照要求(附件下方的说明)填写申报表电子版,请务于 12 月 5 日16 点前报学生处王梦奇老师处,申报表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915267900@qq.com。

六、表彰和奖励学校对评选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,发文表彰,颁发证书和奖品,并由所在学院分别予以奖励。

七、有关要求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强化监督,严格按照评选条件、标准和程序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认真做好推荐工作,杜绝各种不正之风。评选工作严格落实新冠疫情防控要求,优化评选程序,强化监督过程。要加强对受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,鼓励他们发扬成绩,再接再厉,严格要求自己,在学习、工作和生活中起到模范表率作用。要实事求是地做好学风建设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,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和价值引领作用。

材料报送:本周四下午5点前交给各自辅导员老师。

2023 年 11 月 21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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